近日,記者獲悉洗碗機,民政部等正在著手研究建立完善未成年人監護干預制度。中國現行法律中,雖然有關於剝奪父母監護權的相關條款,但在如何執行上沒有具體規定。最高法表示,希望通過行政與司法相銜接,實現對監護人監護權的轉移。(1月21日《新京報》)
  正如此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黃爾梅在某論壇上所言,近年來,我國接連發生了“南京餓死女童案”等多起監護人嚴重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的熱點事件,暴露出我國在未成年人的監護監督方面存新竹二手餐飲設備在較大缺失。
  而從我國現行的法治建設情況來褐藻糖膠看,現行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民法通則等法律中“雖然有關於剝奪父母監護權的相關條款,但在如何執行上沒有具體規定”。就此而言,通過行政與司法相銜接,建立對未成年人監護干預制度,保護未成年人的基本權利,顯然是值得點贊的行為。
  由上可知,此番研究建立未成年人監護干預制度,顯然是對法律中剝奪監護權具體條款的細化。剝奪監護權來源於新《未成年人保護法》,根據該法規定,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經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有關人員或者有關單位的申請,撤銷其監護人的資格,依法另行指定監護人。從這一點看,干預制度將褐藻醣膠著力於“監護人資格的撤銷和新監護人的指定”上的細化。
  如果是按照這樣的制度設計邏輯,存在一個顯而易見的弊端:那就是把監護權的轉移設定成了“對未成年人的強制保護和對其父母的嚴厲懲預防癌症飲食戒“的雙重模式。雖然剝奪監護權本身就是一種懲戒,但是就這個制度設計初衷來看,對未成年人的保護才是最根本的目的。在這種模式之下,不僅可能不有利於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同時也可能造成被監護人父母的人權侵蝕。從多起監護人嚴重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的熱點事件來看,這些不合格的為人父母者,大多有著不幸福的童年,或是遭受過重大的心靈創傷,或是因為年少無知尚未學會照顧孩子,從某種意義上講,他們也是可憐的受害者。總而言之,無論他們做出了什麼樣的荒誕或是殘忍的舉動,沒有誰是天生的魔鬼。在某個瞬間,我們依然能看到他們展現柔情的一面,大多對自己給孩子造成的傷害表現出強烈的悔意。
  也就是說,無論他們曾經多麼殘忍,但是他們依然是孩子的父母,他們依然有向好的改變可能,對不幸的孩子來說,最真實的父愛和母愛依然是他們最期待的。從這一點講,干預制度的設計,應該有更人性化的考量。這種監護權的干預應該是雙向道,如果孩子的父母在孩子被轉移監護權後,有改頭換面的表現,並且表現出強烈的撫養意願,在經濟條件上也能有所保證,那麼法律應該提供監護權回歸的渠道。
  對未成年人的保護,當然是需要法治建設的完善。但應該明確的是,這種法治上的救扶,始終不能成為被推崇的選擇。尤其是關涉到父愛與母愛的親情剝奪上,對監護人和被監護人而言,都是無可替代的剝奪。就此而言,轉移監護人的制度設計應該有更周全的考量。
  文/周俊  (原標題:“轉移監護權”還須有更周全的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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